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

最後審判的性質

          最後的審判,並非如上帝的護理(Providence)那樣是屬靈的,看不見的,繼續不停的歷程。這並不是否認上帝在世人和萬國盛衰興亡中所施行的護理的 審判。聖經清楚曉諭我們,上帝即在今世,也要賞善罰惡。這些賞罰的事,有些是可以親眼目睹的;但有些乃是藉著上帝的護理顯明他賞罰的作為。

          例如申命記九章 五節說︰「你進去得他們的地……,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,耶和華你的上帝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,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起誓所應許 的話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 詩篇九篇十六節,三十七篇二十八節,五十九篇十三節說︰「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,他已施行審判。惡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纏住了。」「因為耶和華喜愛公 平,不撇棄他的聖民,他們永蒙保佑;但惡人的後裔必被翦除。」「求你發怒,使他們消滅,以至歸於無有,叫他們知道上帝在雅各中間掌權,直到地極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 箴言十 一章五節,十四章十一節說︰「完全人的義,必指引他的路;但惡人必因自己的惡跌倒。」「好惡人的房屋必傾倒;正直人的帳棚必興盛。」以賽亞書三十二章十 六、十七節說︰「那時,公平要居在曠野,公義要居在肥田。公義的果效必是平安;公義的效驗必是平穩,直到永遠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 耶利米哀歌五章七節︰「我們列祖犯罪,而 今不在了;我們擔當他們的罪孽。」是非善惡,必有果報,即是人的良心,也見證這顛撲不磨的事實。我國的成語說,天誅地滅;天網恢恢,無所逃於天地之間。但 是聖經又顯示我們,現在上帝的審判,尚不是最後的審判。有些時候,邪惡並未得它應受的懲罰;良善也未獲其所應許的福報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瑪拉基書二章十七節大膽呼冤說︰ 「……公義的上帝在那裡呢?」又在三章十四至十五節呼冤說︰「你們說︰『事奉上帝是徒然的,遵守上帝所吩咐的,在萬軍之耶和華面前苦苦高成,有什麼益處 呢?如今我們稱狂傲的人為有福,並且行惡的人得建立;他們雖然試探上帝,卻得脫離災難。』」

          約伯和他的朋友大大爭論義人受苦問題。詩篇七十三篇,亞薩冤嘆 說︰「……我見惡人和狂傲人享平安,就心懷不平。他們死的時候,沒有疼痛……。他們不像別人受苦,也不像別人遭災……。他們說︰『上帝怎能曉得?至高者豈 有知識呢?』看哪,這就是惡人。他們既是常享安逸,財寶便加增。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,徒然洗手表明無辜……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 但是聖經又曉諭我們,我們還要向前看,要看最後的審判,和上帝對這些問題明確的答案,便能解決這些使人困惑的問題,移去現在一切的矛盾。馬太福音二十五章 三十一至四十六節說︰「當人子在他榮耀裡,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,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。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。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……於是王要向右邊的 說︰『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……。』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︰『你們這被咒詛的人,離開我﹗進入那為魔鬼和它的使者所預備 的永火裡去……。』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;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 約翰福音五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主耶穌說︰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時候將到,現在就是 了,死人要聽見上帝兒子的聲音,聽見的人就要活了。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,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,並且因為他是人子,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。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,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出來;行善的複活得生;作惡的複活定罪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 羅馬書二章五至十一節說︰「你竟任著你 剛硬不悔改的心,為自己積蓄忿怒,以致上帝震怒,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。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,凡恆心為善,尋求榮耀、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就以 永生報應他們;惟有結黨,不順從真理,反順從不義的,就以忿怒、惱恨報應他們。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;卻將榮耀、尊 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;因為上帝不偏待人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 希伯來書九章二十七節說︰「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」十章二 十六、二十七節說︰「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」

         彼得後書三章七節說︰「但現在的 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,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,用火焚燒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 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說︰「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;從他面 前天地都逃避,再無可見之處了。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 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 死。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」

           凡是這些經文所講的,都並非指一種過程,而乃為在世界的末了一件甚為確切的事件。這一件大事乃和主耶 穌基督再臨,死人複活,以及天地更新種種大事相繼發生的。
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