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27日 星期日

三元人論

初期的基督徒很多是屬三元論者,如保羅的書信中提到,「又願你們的靈,與魂,與身子,得蒙保守。」(帖前5:23)。表明他相信人有三個不同的部分──靈、魂、體。
早期教父也都主張三元人論,如愛任紐(Irenaeus)、殉道者游斯丁(Justin Martyr)、亞歷山大的革利免(Clement of Alexander)、俄利跟(Origen)…等,都是三元論者。
今天一般的基督徒信仰中,因受希臘哲學家的思想影響,將人劃分為兩部分-靈魂與身體之二元人論。
但是,仍有一些基督徒肯定三元論。其中包括慕安德烈、梅爾、達秘(J. N. Darby)等,而倪柝聲受這些人影響寫 了「屬靈人」一書,把《聖經》中論到靈、魂、體的經節分類,並加以分析,得出人的靈是人最深入的部分,又可分良心、直覺和交通的功用,是人接觸上帝、敬拜 上帝的唯一器官;魂是人的人格,它又可分心思、意志和情感;而體是外在與天然界來往的部分。
    但是三元論者也有其偏差之處,過份重「靈」,而忽略基督是有形有體,聖徒復活是肉身復活,落入異端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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