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

位格與性質 - 基督的位格(一)



拿撒勒人耶穌是歷史上的一位真實人物。照聖經所說,他是基督,是上帝的兒子(約壹四:15),成了肉身來到世上(約一:14,約壹四:2)﹔又說:「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」(約壹四:14)。
 
我們「…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」(羅十:9
 
救主只有一位,聖經說:「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,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徒四:12

   
商 場上有一信念,就是每個賣主都有平等權利來推銷他們所相信的東西。然而,這並不表示他們的想法都是正確。同樣的道理,每個宗教教主也有平等權利推銷他們的 信仰和教義,但這也不表示他們的說法都是正確。耶穌基督不是教主,他來不是推銷自己的信仰和教義,他是父差來作「世人的救主」﹔他自己也宣告,說「我就是 道路、真理、生命﹔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十四:6
 
耶穌基督並不是我們投票表決救世主的最佳人選﹔他只是宣告自己對宇宙萬物的主權。他有什麼資格作這樣的宣告呢?因為他是「三位一體」上帝中的一位。


[「
三位一體」( three Persons, one Substance,拉丁字 trinitas)]


       
所謂「三位一體」,就是說上帝有三個「位格」,但只有一個「本體」的意思。什麼是「位格」?什麼是「本體」?
 
A.位格(Person拉丁文是 personae subsistentia (存在),希臘文是 hypostasis,指的是非物質的實存個體(non-material substantive entity),由三個重要的元素組成,即理智、情感和意志。所以,人有位格,天使有位格,動植物沒有位格,桌椅沒有位格。

B
.本體或本質(Substance- 拉丁文是 Substantia,希臘文是 homoousios,就是獨一,不可分割的質性。


       
當我們說上帝是「三位一體」的時候,意思是上帝是獨一的上帝(申六:4),但在這唯一的本體中,卻有三個位格,即聖父、聖子和聖靈。

    [
聖經有這樣的說法嗎?]

 
沒 有。為什麼上帝不這樣直說呢?理由很簡單,因為人是有限的被造物,沒有辦法明白靈界裡無限的創造主。這就好像人「道成蟻身」,對螞蟻說人是由身體和靈魂組 成,有限的螞蟻又怎能明白這深奧的道理?所以,父差的子耶穌基督要這裡一點,那裡一點地教導門徒,如說自己「我與父原為一。」(約十:30)又說:「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,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…」(約十四:16
 
以後,真理的聖靈再默示給使徒,在他們所寫的書信裡這裡一點,那裡一點地教導,如「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(耶穌)被一個聖靈所感,得以進到父面前。」(弗二:18
 
在一句話裡把三個位格的上帝都聯繫起來。類似的經文還有:路三:21-22,太二十八:18-20,林前十二:4-6,林後十三:14,弗一:3-14等。「註:約壹五:8
 
作見證的原來有三:就是聖靈、水與血,這三樣也都歸於一。」有一些抄本在「見證」與「就是聖靈、水與血」之間加上:「in heaven, the Father, the Word, and the Holy Spirit: and these three are one. And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witness on earth: 」英文欽定本 KJV 就是這樣的翻譯:「For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record in heaven, the Father, the Word, and the Holy Ghost: and these three are one. And there are three that bear witness in earth, the spirit, and the water, and the blood: and these three agree in one.」(因為在天上作見證的有三,父、道,與聖靈:這三乃是一。而在地上作見證的…)
 
這插入的短句是第四世紀的一篇拉丁文章 (Liber apologeticus),也許源於對血、水、聖靈這三個見證的寓意解釋,以作為象徵三位一體的教義,之後將這短句寫在拉丁本的《約翰壹書》。自第五世紀起,古拉丁聖經就將其視為經文的一部分。伊拉斯母(Erasmus 1446-1536)在他的第一版(1516)新約聖經中,省略了「三樣天上的見證」,結果遭到抨擊;他回答說:「如果有人能夠找到一本含有此句的抄本,他就會把它加入再版的聖經中。沒多久,居然出現這樣的抄本(或說是人的偽造,因它是寫於 1520年),伊氏遵守他的承諾在第三版聖經中(1522年)加上這額外的經文。路德把這些字句譯為德文,丁道爾也將它譯為英文,這些字句後來就被納入了《公認經文》和1611年的英文欽定本 KJV。主後800年之前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並沒有這句話,也從來沒有希臘教父引用過它。新約希臘 文 教授 Bruce M Metzger 寫道:「已經可以確定這些話是偽造的,沒有資格存在新約之中。」所以,我們不要用這節經文支持「三位一體」的教義。」

       
作為上帝特殊啟示的聖經完成後,真理的聖靈再以道光照一些教父,引導他們這裡一點,那裡一點地把在聖經裡道成肉身的基督所啟示的上帝,清清楚楚地描繪出來。
 
特土良(Tertullian160 -220A D)是第一個指出上帝有三個位格,也是首先使用「三位一體」專名的人。
 
由於諾斯底派異端的思想滲入教會,加上幻影派、伊便尼派、神格唯一論(Monarchians) (撒伯流主義)的興起,為了要駁斥他們的謬論(特別是神格唯一論的說法),他特別重視上帝是一位,但有三個位格﹔只有一個本質,雖在數字上可以說是三位, 但上帝的本體絕對沒有分裂。不過,特土良的三一觀還不完全,因為他認為三位格中有等次之分,即基督比天父低一級,聖靈又比基督低一級。

        
其它教父如俄利根(Origen185 -254A D)也有提出「三位一體」的概念,但各人從聖靈所領受的並不整全,直到尼西亞大公會議(主後325年),在亞他那修反亞流的鬥爭中才將三位一體的教義闡釋得更為完善(頒佈了尼西亞信經)。
 
當 然這個教義引起了很多爭辯,詳情可參考神學家伯剋夫的《基督教教義史》,但我們千萬不要因為難以理解這個教義(畢竟我們是有限的,上帝卻是靈,是無限 的),就將上帝簡單化,如一位一體,三位三體…這跟按自己的意思造一個偶像來拜沒有兩樣。也千萬不要像一些學者那樣,認為上帝的「三位一體」不是絕對的, 只不過是一個學術的論題,沒有什麼對或錯。

       
反基人士如那個研究人本哲學的香港李天命博士,在他的《哲道行者》就曾這樣的批《三一論》,他說:
 
31,說「上帝既是三個又是一個」蘊涵著說「上帝既是三個又不是三個」,明顯自相矛盾,自打嘴巴。
 
    我說:「在十進制的計算裡,一加一等於二﹔在計算機二進制的計算裡,1 + 1 = 10。在物質界裡,一加一加一等於三﹔但在靈界裡,一加一加一等於一不是不可能的事,因為上帝是靈!」

    [
作為基督徒,我們要怎樣理解「三位一體」呢?]
 
我 們時常看到傳道人用許多類比來闡釋「三位一體」,如水:液體、固體、氣體(三種狀態)﹔男人:在家是丈夫,在工作場所是經理,在運動場是跑步健兒(三個身 份)…其實,這種用物質的比喻,以有限的理性去度量超自然和無限的屬靈上帝,是怎樣也比不上的。我認為最好的解釋還是:因為上帝是「愛」,所以他的「獨 一」不是孤孤單單的「一」,乃是三個位格在愛裡的合一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    在希伯來文裡,申六:4 的「獨一」是 yahad,是聖父、聖子和聖靈之間,有溫暖愛情和彼此相交的「一」,而不是 yahid ,單獨、冷酷、冷冰冰,與人沒有關係的「一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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