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

耶穌對神性的自覺

耶穌如何認識和表達他自己呢?從耶穌的言行中,我們發覺耶穌清楚的表達他是上帝。
 
耶穌說他差派天使來(太13:41),耶穌說他會審判這世界(太25:31-46)。耶穌說明他是「人子」,並且有赦罪的權柄(可2:10),他不像施洗約翰(太11:18-19),不同於其他人或動物(太8:20)。有八次他指明他與末世景像有關:人子降臨像閃電(太24:27)、不知道幾時降臨(太24:37)、地上有許多不義(路18:8)、坐在上帝右邊(路22:69)、逼迫沒完之前人子來到(太10:23)、榮耀的降臨(可13:26)等等。他也預言人子必受苦(可8:31;9:31;10:33;14:41;路22:48),作多人罪的贖價(可10:45)。
 
有時耶穌喜歡用「子」來稱呼自己:「一切所有的,都是父交付我的,除了父,沒有人知道人,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,沒有人知道父。」(太11:7)
 
「我與父原為一」(約10:31),這直接的說明耶穌的神性,也說明這兩個位格的同一。耶穌受大祭司審問時,大祭司叫他起誓(太26:63),並且直接了當的問他:「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?」(可14:61),耶穌的答案也清楚指說是。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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