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

聖經關於基督位格的教訓


1.一個位格

    基督雖然具有二性,但是他只有一個位格,即上帝的位格。

    聖經在三方面的證明此點︰

■聖經從未提到耶穌是具有雙重位格的。耶穌也從未用複數的語氣來稱他自己的;或表達他內心中存著彼此之別,似同三一之上帝彼此的對話(詩二︰7;約十七︰1等)。

■聖經指出,雖然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並成為我們的長兄,然而他卻自始至終是上帝的兒子(加四︰4~5;來二︰1114)。聖經從未稱說耶穌只是一個具有上帝的能力的人;而一再申述,耶穌的歷史是起源於上帝兒子的降世。

■聖經有時論到耶穌神性方面的行動,有時論到他人性方面的行動,但是卻都是通用在一位格上的(例︰約四︰626)。

2.神人基督

■自道成肉身之時起,聖子永遠是一位神人。但是,在另一方面,上帝或聖子的本身並沒有受到改變。上帝仍舊是三位一體,並沒有增加或減少。聖子也並沒有改變成人,而只是取了人的性格。

■道成肉身,進入世界後,聖子在工作上自願地順服聖父(約五︰1930);尊父為大(約十四︰28)。他並沒有失去上帝的位格和地位(腓二︰5~8)。在另一方面,聖子以神人的地位,得到特別的權柄和榮耀(腓二︰9~11)。這權柄和榮耀,有別於聖子本身所掌有之權柄和榮耀。

■基督神性的行動,或他人性的行動,都因道成肉身而被稱為是基督的行動。他被稱為是全知,全能的,也被稱為是知識和權柄不全的。然而這些形容都是描述一位基督。

■基督以中保身份所作的一切工作,都是以神人的地位和身份來完成的。我們不能將它們區別為在上帝一方面的工作或是在人一方面的工作,甚至包括他的受難和埋葬。保羅說︰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,又在第三天複活了」(林前十五︰3~4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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