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

基督永遠為祭司

     為什麼耶穌是萬祭司之上的祭司呢?

    第一,耶穌的等次,超過所有亞倫後裔祭司的等次。亞倫的先祖亞伯拉罕,在麥基洗德面前是俯伏致敬,恭敬獻上十分之一,這表示人類需要一個中保,而這個麥基洗德就預表了作中保的基督。所以基督的位分,是大過亞倫系統的祭司位分。

    第二,所有的祭司在還沒有為別人贖罪以前,在七月十日的贖罪大日,要先為自己贖罪,然後才可以替百姓贖罪。耶穌基督不需要為自己贖罪,因為他是無罪的祭司,所以他超過所有的祭司。

    第三,所有的祭司, 都 沒有長久的事奉功能,因為他們死了就結束他們的事奉,讓別的祭司繼續下去﹔別的祭司死了,再讓另外的祭司繼續下去。因此他們的事奉是暫時的。耶穌基督是永 恆者,所以他到世界上來,從死裡復活,以永遠的身份在上帝的面前為我們代禱。現在我們要注意看,耶穌基督的奉獻是永恆的,他的功勞是永恆的,他獻祭的能力 是永恆的,他作祭司也是永恆的。

    希伯來書第七章20-28節是有關這方面信息的重要經文:「再者,耶穌為大祭司,並不是不起誓立的。至於那些祭司,原不是起誓立的,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﹔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:『主起了誓,決不後悔,你是永遠( 注意『永遠』這兩個字)為祭司。'既 是起誓立的,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。那些成為祭司的,數目本來多,卻因為有死阻隔,不能長久。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,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。凡靠著 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。他都能拯救到底﹔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像這樣聖潔、無邪惡、無玷污、遠離罪人、高過諸天的大祭司,原是與我們合宜的。他不 像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,後為百姓的罪獻祭,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,就把這事成全了(這句話是過去完成式)。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﹔ 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,是立兒子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遠的。」

     希伯來書九章14-16節 說:「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上帝,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原文作『良心』)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事奉那永生上帝嗎?為此, 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,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凡有遺命,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(『遺命』原文與『約』 字同)。」

    這三節經文中隱藏著哪些原則是其他經文都沒有提出來的呢?

    第一 、耶穌獻祭的時候,是以「永遠的靈」獻祭的﹔所以他是靠著永遠的聖靈把自己獻給上帝。全本聖經只有這一次,聖靈被稱為永遠的靈。

    第二、耶穌基督把自己獻給上帝的時候,就成就了永遠的功效。不但如此,他洗淨我們的良心,使我們因為這個救贖,可以事奉永生的上帝﹔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而且叫人可以從前約(指舊約)的時候所犯的罪中被救贖。
   
    請注意:「基督的死,不但救贖了新約 之 人的罪,也救贖了前約之人的罪。」聖經只出現這一次。耶穌基督的死,不但把以後(新約時期)要信他的人的罪洗淨了,也洗淨了在他以前(舊約時期)的信徒所 犯的一切罪。因此,他的功勞不是任何一個宗教家所能比的,他的成就是上帝在永恆中間所定的。他是以永恆者的身份在暫時界作為祭司,以永恆者的身份在暫時界 獻上祭物﹔以暫時界的祭物,藉著永生聖靈的功勞,獻給永遠的上帝。基督這位永恆者,在暫時界作為祭司,藉著永生的靈獻給上帝,就成就了永遠救贖的功能﹔一 次死,成全了永遠的功效。

     「一 次」,「永遠」﹔「一次獻上」,「永遠成全」。這些對比的詞句在希伯來書中出現多次,請你好好注意﹔不但如此,功效就顯明了。永恆者藉著永生的聖靈,把自 己獻上作為永遠的祭司,有了永遠的果效,所以他贖罪的功效不單單為了以後的人,也為以前的人。這位在暫時中間,卻為以後和以前的人成就了超越歷史的功效, 顯明上帝應驗了對他所作的預言:「耶穌為祭司,並不是不起誓立的。至於那些祭司,原不是起誓立的,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。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:『主起了誓, 決不後悔,你是永遠為祭司。』我起誓立你為永遠的祭司。」(來七:20-21

    所以基督是眾祭司的祭司。
   
    眾祭司要先為自己的罪獻祭,才為以色列百姓獻祭﹔眾祭司獻祭的事奉,因為死就停了,要別人繼續下去,因為死阻隔了他們﹔眾祭司不是按照起誓而被立為祭司的﹔眾祭司是在亞倫的後裔裡面被立的,耶穌基督超越了眾祭司所有的事奉。
   
    耶穌基督不需要為自己的罪獻祭,因為他是無罪的祭司﹔耶穌基督不被死阻隔,因為他從死裡復活,長遠活著﹔耶穌基督的工作不會在暫時中間結束,因為藉著永遠的靈,永遠有功效,他甚至能救贖舊約的人,耶穌基督還能長遠活著為信徒代求。

    耶穌基督是起誓而立的,按照麥基洗德的等次,耶穌基督不在亞倫的範圍之內,因為他是上帝自己在永遠中間定意壓傷的。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10節說:「耶和華卻定意(或作『喜悅』)將他壓傷,使他受痛苦。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(或作『他獻本身為贖罪祭』)。他必看見後裔,並且延長年日。耶和華所喜悅的事,必在他手中亨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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