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

基督代禱的意義

一、高天的祭司
   
基督祭司的工作,不是僅限於他在十字架上獻祭的工作。有些神學家,以為他祭司的職分乃在地上;君王的職分乃在天上;從而以為升天以後便不再作祭司。這乃是一種重大的謬見。
 
主耶穌基督,不僅在地上是祭司;而尤為在高天的大祭司。聖經裡面,明明白白的講,而且認為是「第一要緊的,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,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,在聖所,就是真帳幕裡,作執事;這帳幕是主所支的,不是人所支的。」(來八12
 
他祭司的任務,在地上僅是開始;到了天上,方才完成。嚴格的講︰「他若在地上,必不得為祭司」(來八4
 
那些地上的祭司,僅是預表真正的祭司;他和地上的祭司,不能相提並論。他乃是在天上真帳幕作真的祭司,他現在坐在寶座上作祭司,在上帝面前,替我們祈求。
 
二、舊約的預表
   
基 督獻祭的工作,早經有其表樣,已如上述。他代禱的工作,也有預表,那便是聖靈裡金壇上每天所燒的香。那香爐裡不住上騰的煙雲,固代表以色列聖徒的祈禱,實 亦預表我們大祭司的祈禱。燒香的表樣,和獻祭乃有重要的關係。在獻贖罪祭的時候,亞倫要「在耶和華面前,把香放在火上,使香的煙雲遮蓋法櫃上的施恩座,免 得他死亡。」(利一六13
 
在獻燔祭的時候,可把香燒在燔祭壇的火炭上,這又表明代禱的效果,乃是從獻祭而來。如果不經獻祭,代禱仍是無效的。易言之,主耶穌基督現在在天上替我們代禱,乃是基於他為我們完成的獻祭的工作。他的禱告,所以有效,蒙父悅納,乃是基於他救贖的恩功。
 
三、新約的教訓
   
新約裡「Parakletos」一字,乃指基督而言,此字在約翰福音裡,都譯作「保惠師」(Comforter見一四1626,一五26,一六7),惟在約翰壹書二章一節則譯作「中保」(Advocate)。此字為被動式,「原意乃指被召到他人之旁的一位,同時又含指導勸告與協助之意」。
 
許多希臘教父, 又把這字,加以主動的意義,遂譯作「保惠師」,意指一位予人協助,替人代求,並予賢明勸導之人。
 
「中 保」一字,亦帶有安慰之意;所以亦可譯作「保惠師」。 此字雖僅見於約翰壹書二章一節;但約翰福音十四章十六節亦含有中保之意。但照神學 家霍祺 博士的意見,無論是「保惠師」或「中保」,這兩種譯法,都不能完全表達其原意。概括的講,這乃是呼籲代求之意,彷彿在法官之前,他是我們的律師,運用各種 辦法和力量,替我們辯護,使我們可以無罪。
 
他所以能替我們辯護︰
 
第一,乃是根據他為我們順服,以至死在十字架上,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;
 
第二,乃是憑著他是上帝所喜悅的愛子的身份;
 
第三,乃是根據救贖之約的應許。
 
所以他的代禱,乃是永遠有效的,可以作為我們稱義的根據(來七25;羅八34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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