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

教會論

一、教會為信仰之母

        加爾文的《基督教要義》第四卷說到教會。人為何需要教會呢?他指出:「因為我我們的無知、 懈怠,和心思上的虛幻都需要外援,好在我們心中產 生信仰,並逐漸增長到完滿的地步,上帝就體恤我們的軟弱,給我們預備了這種援助;且為維持福音的傳揚,祂就將這種寶庫交給了教會。」(4.1.1)加爾文 認為這種「援助」就是教會,她成為了信徒的母親,他指出:「上帝的旨意,是要將祂的一切兒女聚集在教會的懷抱中,不但是叫他們在嬰兒和幼年時期,由她的扶 助和服務得養育,且由她仁慈的關顧得著管教,直到他們長大成人,至終達到完全的信仰……凡以上帝為父的,便以教會為他們的母。」(4.1.1)在此我們可 發現,加爾文是以母親撫育兒女的關係來說明教會與信徒的關係,他又說:「雖然上帝能於頃刻之間,使祂的子民長成,然而祂定意叫他們只在教會的教育之下,方 能長成。」(4.1.5)這是因為「我們太軟弱,必須終生受她的管教」(4.1.4),由此可見,加爾文把教會不只視作是我們的母親,也看作是我們的學 校。

二、教會的定義

        加爾文把教會分為「有形的教會」和「無形的教會」兩類,也就是「看得見的教會」和「看不見 的教會」。「無形教會」是指「在上帝眼中的真教 會,而被納入其中的,只是那些蒙了上帝的揀選和恩典作為他兒女,並藉聖靈成聖作基督真肢體的人。這教會所包括的不只是某一個世代住在地上的聖徒,而且是一 切從太初以來曾在世上活過的選民。」(4.1.7)「有形的教會」則是指「那些散佈在普世的一群人,這群人自認為崇拜上帝和耶穌基督,由洗禮被納入祂的道 理中,從領受聖餐承認他們在真道和愛心上的一致,共同持守主的道,並保存基督為傳道所設立的牧職。」(4.1.7)他認為,我們必須只相信並且追求那看不 見的教會,而「有形的教會」最大的問題是:「在這教會內,有許多假冒為善的人,他們沒有基督,祗在名義和外表上有祂;另有許多自大、貪財、嫉妒、誹謗、生 活放蕩的人」(4.1.7)。
        雖然無形教會才是真正的教會,然而,我們也要重視那肉眼看得見的教會,因為「有形教會」是 按上帝的應許而有的(參太十八20),以方便我們 聚集。另外,由於我們沒辦法識別出那些人才是上帝的兒女,因此,加爾文認為「凡宣認信仰,有好榜樣,領受聖禮,並同我們一樣承認同一上帝和基督的人,我們 都當承認教友。」(4.1.8)
        加爾文認為辨別真教會的記號乃是聖道的宣揚,和聖禮的施行,他指出:「無論在那裡,我們若發現上帝的道,被人純正宣講,聽到,而且聖禮也按照基督的吩咐施行,毫無疑問,那裡就有上帝的教會」(4.1.9)。

三、如何識別真教會

        有些人指出,上帝的教會必須是聖潔的,因此,他們認為世上並沒有真的教會。加爾文指出,教 會尚未完全聖潔,而必須以上帝的話來不斷地改革, 他說:「主天天工作,將教會的皺紋推平,污點清除;這就是說,教會尚未完全聖潔。所以,教會的聖潔只是日日在改進,但尚未達到完全的地步;它是日日進步, 可是尚未達到聖潔的目標」(4.1.17),因此,我們也不能否認一切沒有達到絕對純潔的教會為教會。

四、教會的職份

        教會被稱為「主的教會」,因此,教會必須由主親自來管理統治,然而,由於主並不是有形地住 在我們中間,因此,祂委派了人來作為代表。加爾文 指出,為了達成教會的聖潔,上帝委派了牧師和教師來教導祂的子民,並且這樣亦更容易使我們學習順服。他說:「因為誰能不因主臨在的權能而生畏呢?誰見了主 的無限尊嚴,而不立刻俯伏於地呢?誰見了主懾服人的光榮,而不驚惶呢?但是,當一個可輕視的凡人奉上帝的名來向我們宣講時,若我們樂意受教於祂的僕人,即 那不比我們自己優秀的教牧,這就最足以表示我們對上帝的虔誠和尊敬了。」(4.3.2)
        加爾文認為教會應該有四種職份,第一是牧師(負責講道和牧養);第二是教師(只教導聖經而 不牧養教會,不同於現今長老教會的教師);第三是 長老(其職責是訓練和督導會友的信仰生活);第四是執事(其職責是救濟和行政)。在這四種職份中,只有牧師和教師兩種經常性職份,並且牧師和教師的職份是 不同的:教師不負執行訓戒,施行聖禮,或發出規勸的職務,而只講解聖經,使信徒保持純正的道理;但是牧師的職份則是包括這一切。

五、教會的聖禮

        在《基督教要義》第四卷中,加爾文指出,聖禮是「表記,藉此主在我們良心中印上祂對我們善 意的應許,來支持我們軟弱的信心;而我們則在上帝 和眾天使以及人的面前,證明我們對祂所存的敬虔心。」(4.14.1)聖禮乃為標記,是眼所能見的,是一個印證(就像公文上的印鑑一樣),保證其中所有的 內容,也是信仰的公認,因其價值乃在於信仰的本身。聖禮並沒有給我們帶來甚麼新的東西,不過是重新堅定聖經中的應許。我們應當守幾種聖禮?加爾文說兩種, 因為基督只設立了兩種聖禮。

1. 洗禮

        當祂在約旦河受洗的時候,祂設立了洗禮(以前人守的是割禮,祂現在以洗禮代之)。洗禮並不 能上帝奇地賜給人恩典(有如重生),如天主教所傳 授的那樣,加爾文說:「洗禮是准許我們進入教會的起碼標記,為了與基督聯合,我們可以被列在上帝的子民之中」,「是一種工具,藉此上帝保證我們所有的罪都 被塗抹,永遠在祂面前消失」。加爾文說,洗禮的方式(或灑水或浸水)並無何重要,根本的意義乃在潔淨。

2. 聖餐

        當主耶穌紀念踰越節的時候,祂設立了聖餐。加爾文說,聖餐乃一「屬靈的筵席,在此筵席中基督證明祂自己乃是生命的餅,我們的靈魂靠此得以餵養,得看真實不朽的祝福」。聖餐並非基督犧牲的重演,乃是救贖的標記,餅與酒向我們說明基督死在十字架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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