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

讓神學走入生活

神學真是窮途末路啊!過去尊為科學之后,今天卻被逐於宮廷堂奧之外。在十九、二十世紀交接之際,柏林的社會大事是阿道夫‧哈爾納克(Adolf Harnack)一系列談論上帝父權的講座。教室裡坐無虛 席,到處擠滿了學生、知識份子、老百姓和牧師。但在這時代,開 一堂上帝父權的演講,頂多只能召集一批忠誠的信徒來聽。到底怎樣用大家都能懂的方式來教導正確的神學?從使徒保羅身上,可以學到四樣怎樣教導神學的功課,讓人既願意傾聽,又聽得明瞭。  
 
 一、由熟悉的事物入手

  記得有一位牧師講了一篇道,題目叫《鄉村音樂教導我所需要知道的一切》。這篇道包含了四個神學重點,可是聽眾卻完全沒察覺這件事。這位牧師用了一堆鄉村音樂的術語來表達他的神學命題;透過他這次鄉村音樂的點子,會眾不知不覺地浸淫在神學的領域中。無疑的,神學術語有其價值。不過,平常碰到的時候,還是挺叫人迷惘的。倘若先用個簡單易懂的措辭來介紹這個觀念,然後再用神學上的專有名詞稱呼它,事情就變得簡單多了。把你要介紹的術語和當代的事件、各種成語,或者你自己的一些回憶連結起來。拿一張空白的紙,把這個術語寫在中間,然後自由聯想:人物、事件、過去、未來,聖經故事都可以。你會漸漸發覺到一些新鮮、但熟悉的觀念,可以用 來說明所要講的神學真理。   

 二、把真理刻劃在人生中

  哥林多書信中,保羅把神學和人物連結在一起。讀到革來氏一家、使徒、犯錯的弟兄、夫妻間禁慾的問題等等,保羅把真理刻劃在活生生的人生中。透過人物介紹,也是教導神學的另一 種方式;奧古斯丁生平一些事蹟,可以清楚明瞭某些神學真理富含的深義,譬如「原罪說」,從簡短地敘述奧古斯丁在《懺 悔錄》中自鄰居後院偷梨的故事開始,然後為他犯錯的動機提出幾項可能的原因,可是這些原因又一項一項被判定不足構成犯罪的條件,最後不得不同意奧古斯丁的結論:人有原罪。
  若有什麼人、什麼傳說軼事、什麼事工可以表達出你要教導的 神學觀念,千萬別棄之不用。   

 三、凡事都有定時

  偉大的答案,先要源自適切的問題,神學也是一樣。哥林多前書就是保羅因應別人提出的問題,所做的一連串解答。哥林多人要怎樣使用屬靈的恩賜?怎樣對待想出嫁的處女?怎樣處理拜過偶像的食物?面對腓立比獄卒的問題:「我當怎樣行纔可以得救?」如果在那兒熱烈地為聖經的本質辯護,那就答非所問了。凡事都有定時,包括神學在內。講道的工作,就是代其聽眾扮演律師,代他們提出心中的疑問,或者應該質問的一些神學問題。

四、研究神學解決問題

  保羅對哥林多人的做法給了一個依循的榜樣,他不是只送回一張清單,列滿他嚴厲的判決,他給哥林多人的回覆,不是一篇正式的辯論,而是一封私人的信函。我們會有一種感覺,好像隨著保羅的思緒在走;他解釋、他舉例說明、他對他的信徒說話,他的策略是「釣魚」諺語的修訂版:「給別人一個神學答案,只解決了一個問題;教別人研究神學,就解決了很多的問題。」
  當神學與人生相遇時,如何讓神學走入生活中?就是能在健全的神學中,為日常生活的問題找到屬靈的力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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