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

知識的灌輸

    對於知識灌輸的方法或媒介,我們通常稱之為啟示。啟示一般可以分為兩種,即普通啟示和特別啟示。普通啟示是在大自然中顯露出來的,故此也可以稱為自然性的啟示。

    “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,穹蒼傳揚他的手段。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,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。”“它的量帶通偏天下,它的言語傳到地極”(詩十九︰1~24)。

    普通啟示的對象是人,並無分歧地顯明于世人。因此,保羅說︰“自從造天地以來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,就可以曉得”(羅一︰20

    特別啟示則是上帝特別賜給某一些人的啟示。這種啟示在上古之時是藉著夢境、神蹟、神諭、及先知之口,顯示於人,所以也可稱為超自然啟示。在舊約時代,這種啟示主要的對象是上帝的選民以色列民族(羅三︰1~2)。在新約時代,上帝藉著基督道成肉身,更清楚地顯明他的啟示(來一︰1~2;西二︰9),並且擴大這特別啟示對象的範圍,包括非以色列民的外邦人(弗三︰3~11)。同時,為要將這些啟示留傳後世,上帝使用他的選僕,把它們記載成書,即是基督教會公認的新舊約聖經。

    特別的啟示是要顯明上帝救恩之道,所以以罪人為對象,惟一的例外是亞當夏娃未犯罪前,上帝在樂園中對他們所作的啟示(創一︰29~30;二︰16~17;約二十︰31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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